近日,陕西汉中市委原常委,统战部部长党振清受贿案起诉书公布。起诉书指出,在2006年至2018年间,党振清受贿总额近2300万元,值得一提的是,作为一名摄影爱好者,党振清利用职务之便与不法商人进行不正当利益往来,索取或收受企业老板所送的相机及相关器材,总价值超过50万元。(2020年11月4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
古训云:夫好船者溺,好骑者堕,君子各以所好为祸。高雅的艺术有益于点缀生活,陶冶情操,领导干部也拥有满足爱好、追求艺术的权利,但如果不慎重把握,逾越法纪红线,将艺术与权力嫁接变成谋取不义之财的工具,最终只会被“雅好”所“累”,走上不归路。深入分析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例,不难发现,许多落马官员打着艺术的旗帜,假借摄影、古玩玉器、奇花异草、文学作品等敛财的案例比比皆是,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,原副主席赵长青,在担任领导干部期间,利用手中权利,通过高价向其行贿者出售字画,变相贪污受贿巨额钱财;浙江省温州市原公安局长王天义假借艺术之名贪污受贿,落马后,在其家里的私人博物馆中,搜寻出字画1958件、古瓷器23件、西方艺术品4件、鸡血石5块,其收受物件数量之多,价值之大令人咋舌。
高飞之鸟,死于美食;深泉之鱼,死于香饵。欲望是一个人最大的敌人,剖析这些利用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进行权钱交易而锒铛入狱的官员,不难发现,在他们的仕途升迁过程中,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,官位越来越高,拥有的资源也越来越多,不甘于平淡生活的他们,早已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抛之脑后,为追求所谓“艺术品位”的虚妄与自得,往往经不起“雅好”的诱惑,沦为不法商人“围猎”的对象,以“雅好”之名,行贿赂之实,既玷污了艺术,又败坏了官德,伴随着权钱交易的深入,他们逐渐迷失自我,坠入腐化堕落的深渊,最终沦为“阶下囚”。
以权谋私,不论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,还是打着艺术的幌子进行见不得光的权力寻租,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出现,都是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,都是理想信念之根出了问题。“求木之长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,必浚其泉源。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对党员、干部来说,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”。身为党员干部,如果不对手中的权力抱着一颗敬畏之心,不对人民抱有感恩之心,而将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家的后花园,忘记了“权为民所赋,权为民所用,忘记了严以修身,严以用权,严以律己,将权利“公器”用作“谋利”私器,必将受到人民的唾弃,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当前,中央全面从严治党,常态化反腐高压态势已经形成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更是明确要求“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清正廉洁,反对任何滥用职权,谋求私利的行为”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作为手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,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,艺术可以追求,但必须要慎重把握,要厘清公私界限,把握好度,特别要注意时刻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牢记在心,不违规,不逾矩。同时要加强自身修养,常修为政之德,常思贪欲之害,常怀勤政之心,掌好权,用好权,让借“雅”行贿者无所遁形,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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