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为了加强学院合同管理,根据学院领导指示,将对学院所有合同的签订、保管、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自查阶段
(一)时间: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25日;
(二)自查要求
1、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,学院及各部门所签订的合同,都列入清查范围。
2、高度重视,仔细清查,做到清查彻底无遗漏,保管好原件,以备核查;
3、严格按《合同自查登记表》所规定的内容填报,并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《合同自查登记表》交监察审计处:
(三)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,由合同执行部门自查;以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,由合同签订部门自查。
二、核查阶段
(一)时间: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15日;
(二)监察审计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,请各部门安排专人配合,各部门的具体核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
2018年11月8日